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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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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30 08:22    作者:安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一、事项名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二、设定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

三、申请条件: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

四、办理材料

1、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2、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3、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和规划相关文件(复制件);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制件)。

五、办理地点:市行政服务大厅安监局窗口

六、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

七、联系电话:0474-8156797

八、办理流程:企业申请    窗口受理     审查     批复

九、责任部门:乌兰察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十、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情况:免费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一、事项名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二、设定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

三、申请条件: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要求。

四、办理材料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2、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制件);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五、办理地点:市行政服务大厅安监局窗口

六、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

七、联系电话:0474-8156797

八、办理流程:企业申请    窗口受理     审查     批复

九、责任部门:乌兰察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十、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情况: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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