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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自治区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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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8-31 16:48    作者:非煤    浏览次数:     【字体:

乌安监非煤字〔2010162

 

转发《自治区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安监局

    现将《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明电〔20102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自治区安监局提出的四项意见,请各旗县市区安监局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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