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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市安委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宣传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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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19 17:19    作者:何伟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自治区安委办和市委政府统一部署, 乌兰察布市安委办认真组织发动全市各旗县市区、各部门单位,积极开展了形式灵活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宣传周活动。

自治区安监局副巡视员高林智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员深入我市对宣传周活动进行指导,并与市安监、消防、商务、教育、技术监督等有关成员单位一起参加了我市宣传周活动。全市中心活动分别在集宁区、察右前旗两地开展。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安委办在集宁区联营商场集中组织开展了咨询日活动,市、区有关部门分别在商场内设置咨询台,张贴海报标语、布置安全宣传展板。自治区、市、区领导和有关人员在现场为民众发放《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读本及安全宣传画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随后自治区、市、区领导和有关人员深入集宁区新体路街道办事处体育场社区和市直蒙古族小学,在社区开展为居民提供咨询服务,解答居民对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疑问,在学校与学生互动交流宣传安全常识,从小培养学生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自治区、市安监局向社区居民和学生发放了印有安全生产常识的扑克牌、圆珠笔及日常生活小用品等宣传小礼物,进一步增强了居民和师生对《安全生产法》的了解,掀起了居民和师生对安全知识学习热情。

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安监局还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深入察右前旗旭峰新创实业有限公司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放《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读本, 自治区安监局张航远调研员用工人听得懂的语言,结合生动的案例为企业职工和管理人员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200多名企业职工和管理聆听了张航远调研员精彩讲座。

乌兰察布市宣传周活动期间,共向现场群众发放《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单行本及宣传单、《安全常识》等相关宣传资料1.2万余册(份),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解答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咨询服务160余人次,掀起了全市学法用法热潮,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安全生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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