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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电业局举办新《安全生产法》《内蒙古安全生产条例》宣贯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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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19 16:59    作者:何伟    浏览次数:     【字体:

2017年起,国务院安委办要求,将每年12月第一周(12月1日至7日)作为新《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

为了深入贯彻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内蒙古安全生产条例》,全面普及有关知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我局积极响应号召,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同时,于12月7日,成功举办一期新《安全生产法》《内蒙古安全生产条例》宣贯专题培训班,特邀原任乌兰察布市人大副主任,现任乌兰察布市安全生产协会会长曹二忠进行授课。市电业局本部设主会场,各旗县分局开通视频分会场,局领导、副总师、中层干部以及各单位职工共658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曹二忠对新《安全生产法》《内蒙古安全生产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从立法的总体方针、主体责任的落实、新安法与条例的结合、个人对“一法一条例”的理解四个方面,全面深刻、深入浅出地解读了“一法一条例”的精神和内涵。针对“一法一条例”修订内容,重点讲授了“一法一条例”中企业和主要负责人承担的法律责任、对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要求、突出强调了培训教育的要求,以及“一法一条例”对安全预防和应急预案的要求。

本次讲座为了便于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一法一条例”,深入理解相关条款与细节,在讲座开始前同期开展了安全宣传活动。在会场外滚动播放了“一法一条例”宣讲视频,向参培人员发放了新《安全生产法》《内蒙古安全生产条例》书籍。讲座期间,曹会长结合自己多年的安全工作经验,以我市发生的几起较为典型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为切入点,带领大家一同进行了分析、梳理。重点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各相关方的责任以及“一法一条例”中修编完善的对应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整个讲座提纲挈领,内容丰富,论述精辟。

截止12月7日,市电业局本部及所属各单位已完成专题培训31场,参培干部职工超过1100人次。下阶段,市电业局安全监察处将继续牵头组织,通过采用专题宣讲、安全生产讲座等形式,宣传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质,努力营造全局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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