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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安监局荣获2017年度全国安全生产月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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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30 10:47    作者:何伟    浏览次数:     【字体:

从2017年10月9日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公布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先进单位和优秀组织单位的通知》(安委办〔2017〕27号)获悉, 乌兰察布市安监局在内蒙古自治区获得的国家表彰的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中排名第一的荣誉,这也是市安监局连续第二年荣获全国安全生产月先进单位荣誉。

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我市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行为为重点,组织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和执法检查,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主要做法是:

(一)及时部署,扎实推进工作

一是我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了由市安委会副主任、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韩越飞为主任的活动组织委员会,成员由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推动。市安委办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乌安委办〔2017〕20号),并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二是为了保证活动效果,市安委办积极向市委、政府的主要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月活动准备情况,并得到了市委、政府领导的有力支持,市财政专门为活动划拨了专款,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市安委办积极协调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活动积极性明显增强,很多部门都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实际开展了符合行业特色的宣传活动。市交通局、市住建委、市电业局等行业部门组织行业内企业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将工作重心放在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中石油、中石化等市属企业也组织开展了具有行业特色的主题活动。

(二)主题活动,内容丰富多彩

一是加大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全市各旗县市区、相关单位和部门在醒目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横幅。各生产经营单位均按要求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横幅,张贴标语,设置宣传栏。为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拉开了序幕,创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我市还在市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发了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片,在中国安全生产报、内蒙古日报和乌兰察布日报等主流媒体上刊发了我市安全生产工作3篇专题报道,进一步加强了舆论宣传。

二是开展《意见》和《决定》巡回宣讲活动。为了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的学习宣传,统筹推动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继续保持全市安全生产相对稳定的良好态势,系列宣讲活动由市安监局和市安全生产协会组成宣讲组,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安监局承办,市安全生产协会曹二忠同志担任主讲人,对《意见》和《决定》进行详细解读。宣教会上,曹会长从《意见》和《决定》出台的背景、总体要求、具体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解读,并结合多年深入基层一线掌握的情况,就我市如何贯彻落实《意见》和《决定》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整个宣讲深入浅出,既有对上级政策的正确把握,又有实际案例的分析,与会人员普遍反应效果良好。

市安监局韩越飞局长就如何齐抓共管、工作重心下移、尽职免责提出了具体意见,并对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做了要求。他强调,当前,我市生产经营企业即将迎来集中复产复工时期,这一时期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多发期,兴和县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工作重心要下移,监管部门必须沉到一线,彻底打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解决企业在安全管理上的问题,执法必须形成闭环。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牢固树立“隐患不除,事故难消”的理念,按照国家要求,务必做到“五落实、五到位”。

各旗县市区四大班子领导,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工业园区负责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宣讲活动。

(三)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市各旗县市区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和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围绕《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进行,集中组织观看了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作的《坚守安全红线》、《生死之间》、《科学施救》和自治区安委会制作的《筑基》、《我的忏悔》等宣教和事故警示教育片,接受了企业员工对安全生产知识的各类咨询,热忱解答员工提出的疑惑和问题,发放了宣传资料。

(四)咨询日活动。6月13日,市安委办召集市安委会重点行业监管部门、集宁区相关部门召开咨询日协调会,对咨询日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6月16日,市安委会与集宁区安委会联合在集宁中心广场举办了2017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市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副市长王国相,市安委会副主任、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韩越飞,市安全生产协会会长曹二忠,集宁区安委会副主任、副区长贺润根参加活动。市安监局、市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委、市技术监督局、市消防支队、市电业局、集宁区安监局、乌兰察布市机场公司、中石油乌兰察布市分公司、中石化乌兰察布市公司、建筑工程公司、京宁热电、华宁热电等部门和企业也积极响应、协同配合,各自派出50余人的方阵,并在会场两侧摆放了宣传展板,在广场南北两侧布置了咨询台,利用广场大屏幕滚动播放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为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材料、纪念品及提供安全生产政策咨询,吸引了不少群众前来参加,活动现场体现出了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共计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材料1万余份,提供安全生产政策咨询800多人次。

各旗县市区也十分重视,分别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各旗县均组织当地安委会成员单位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了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并悬挂标语、设置展台、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特别是集宁区、察右前旗、察右中旗、商都县、卓资县分别设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方阵,扩大宣传声势,效果明显。其他旗县也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宣传咨询日活动,察右后旗开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条幅签名活动;凉城县将宣传日活动延伸入社区;四子王旗邀请中小学生参加宣传咨询日,将宣传触角延伸至学校,切实推进安全生产“七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化德县于早上七点组织工作人员走上街头,为群众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品;丰镇市在广场布置了展板并为过往群众答疑解惑;兴和县设立了咨询台并发放了宣传品,累计发放各类安全生产宣传资料、礼品6万余份,设立主体宣传展板178块,宣传挂图150余张。

(五)加大宣教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宣教活动,一是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制作公益片7部,宣传图版模板12块,每天在市电视台8个时段滚动播出,每半小时播放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游标字幕,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二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先后举办了非煤矿山、危化企业、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督促企业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共培训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1300余人(次)。通过宣传教育,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增强了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三是把全民职业健康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宣传《职业病防治法》,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

(六)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安全生产月期间,各旗县市区组织重点企业,以检验政企联合救援为目的,开展了一些列贴近实战的专项演练。全市共举办重点企业应急演练100余场,察右前旗先后组织在厚旺银矿、多蒙德有限责任公司、苏集油库等企业开展以触电、压力管道泄漏、储油罐火灾爆炸和油罐罐顶冒油为本经的综合应急演练,凉城县主要开展了以加油站火灾事故为重点的演练,丰镇市开展了以喷炉、火灾、化学品泄漏为背景的演练,其他各旗县市区针对本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都开展了贴合实战的应急演练,进一步检验了政预案衔接、各类应急队伍统一调度指挥和应急响应速度等,进一步提高了应急救援水平。

(七)扎实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全生产月期间,我市以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集中排查整治公共安全隐患工作为突破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查隐患、堵漏洞、补短板、挖死角”的拉网式排查。全市共停产关闭矿山、加油(气)站、采石场、砖厂等没有手续或手续不全的非法生产经营企业227家,下达执法文书1934份,累计实施处罚144.3万元。市安监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共核查企业16家,排查安全隐患173条,下达执法文书38份,实施处罚40.7万元。6月份,在全市企业集中生产的高峰期,全市未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这也是历年来少有的。

在活动收尾阶段,市安委办重点抓了总结“回头看”工作。对照各旗县市区上报的活动总结,重点抓落实,深入各旗县市区进行督查,主要看各旗县市区是否严格按照活动方案开展、是否有好的经验和做法,务求把活动月好的经验和做法用到日常监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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