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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安全生产月报2017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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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0-18 16:52    作者:白晓楠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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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乌兰察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109

 

1-9月份: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9起、死亡40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7起、下降40.91%,死亡人数减少8人、下降16.67%

一、各行业事故情况:

(一)工矿商贸:发生事故17起、死亡17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上升6.25%,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10.53%。其中:

非煤矿山: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事故简况:201781日,察右前旗博海矿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

建筑业:发生事故9起、死亡9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18.18%(事故简况:201743日,乌兰察布市坤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滨河小区项目2号楼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752日,乌兰察布市金桥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国道335线集科段K37+25段旧桥改造施工中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7513,位于集宁区七苏木中欧班列枢纽物流基地内的在建混凝土搅拌站施工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772,兴和县卫巨喜施工队承揽的县医院污水处理设备土建工程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7720日,乌兰察布市机场快速通道绿化拆迁项目部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7年7月27,内蒙古巨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废土厂)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7728日,乌兰察布市万邦房地产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7811日,四子王旗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7927日,集宁区碧水蓝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上升100.00%,死亡人数增加1人、上升100.00%(事故简况:2017516日,内蒙古港原化工有限公司在兰碳车间吊报废井中泵管时,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796日,察右后旗白雁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

烟花爆竹:未发生事故。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8个行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33.33%,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50.00%(事故简况:2017424日,四子王旗太平庄砖厂发生一起土方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7年5月31,兴和县新太铁合金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 造成1人死亡)。

工矿商贸其它: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平(事故简况:201775日,乌兰察布市恒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7811日,乌兰察布市国峰锦源商贸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7921日,察右前旗航天日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道路交通: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22起、死亡23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7起、下降55.10%,死亡人数减少6人、下降20.69%(其中:卓资县发生8起、死亡7人;察右前旗发生6起、死亡7人;兴和县发生5起、死亡6人;察右中旗发生1起、死亡2人;察右后旗发生1起、死亡1人;商都县发生1起)。

(三)消防火灾:未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新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口径,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且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00万元(不含)的生产安全事故,暂不纳入统计范围,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下降100.00%

(四)农用机械:未发生事故。

二、较大、重特大事故情况

未发生一次死亡39人较大事故,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100.00%,死亡人数减少3人、下降100.00%

未发生10人以上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各旗县市区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情况

1-9月份,各旗县市区工矿商贸领域事故起数情况:集宁区7起(死亡7人)、察右后旗3起(死亡3人)、四子王旗2起(死亡2人)、察右前旗2起(死亡2人)、兴和县2起(死亡2人)、卓资县1起(死亡1人)。

1-9月份,各旗县市区工矿商贸领域死亡人数情况:“43持平4升):丰镇市、凉城县、察右中旗、兴和县同比下降;商都县、化德县、察右后旗同比持平;卓资县、察右前旗、四子王旗、集宁区同比上升。

四、主要特点和分析

1-9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实现“双下降”。截至目前全市未发生较大事故。

1-9月份,发生的工矿商贸事故中,从事故原因上分析,因生产场所环境不良导致的事故死亡人数占17.65%;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导致的事故死亡人数占17.65%;因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和指挥错误导致的事故死亡人数占11.76%;因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导致的事故死亡人数占11.76%

从事故类型上分析,事故主要集中在坍塌和高处坠落两种类型,事故死亡人数分别占29.41%17.65%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全面加强特殊时期安全防范。进入四季度,大幅降温、冰冻雨雪天气显现,且秋干气燥,静电、火灾等各类不安全因素增多,随着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已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易出现违法违规问题,事故风险程度加大。各地、各行业监管部门和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责任落实,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确保安全稳定工作是全市安全生产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各地、各行业监管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市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当前全国性安全生产大检查正在各地深入开展,近期自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在对我市进行督查。为了维护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市委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市委政府11个安全生产督查组要强化督查力度,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真正把压力传导到各旗县市区。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成当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督促企业限期整改,跟踪落实隐患整改情况,并依法下达行政处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要对事故易发、多发的区域重点查,对重点行业和高危企业反复查,对关停整顿企业跟踪查;对事故企业、存在重大隐患企业、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采取停产整顿措施,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严密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抓好安全生产。
        三是要强化应急值守,提高事故应对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事故的发生,全力以赴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我市安全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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