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期
乌兰察布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乌兰察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4日
1-7月份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4起、死亡24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4起、下降36.84%,死亡人数减少4人、下降14.29%。
一、各行业事故情况:
(一)工矿商贸:发生事故8起、死亡8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4起、下降33.33%;死亡人数减少6人、下降42.86%。其中:
非煤矿山:未发生事故,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平。
建筑业: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事故减少3起、下降37.5%;死亡人数减少5人、下降50%(事故简况:2017年4月3日,乌兰察布市坤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滨河小区项目2号楼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7年5月2日,乌兰察布市金桥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国道335线集科段K37+25段旧桥改造施工中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7年5月13日位于集宁区七苏木中欧班列枢纽物流基地内的在建混凝土搅拌站施工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7年7月2日,兴和县卫巨喜施工队承揽的县医院污水处理设备土建工程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7年7月20日,乌兰察布市机场快速通道绿化拆迁项目部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平(事故简况:2017年5月16日,内蒙古港原化工有限公司在兰碳车间吊报废井中泵管时,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烟花爆竹:未发生事故,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平。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8个行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事故简况:2017年4月24日,四子王旗太平庄砖厂发生一起土方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7年5月31日,兴和县新太铁合金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 造成1人死亡)。
工矿商贸其它:未发生事故,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下降100%,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100%。
(二)道路交通: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6起、死亡16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9起、下降36%,死亡人数增加2人、上升14.29%(其中:兴和县发生4起、死亡4人;察右前旗发生4起、死亡5人;察右中旗发生1起、死亡2人;察右后旗发生1起、死亡1人;卓资县发生5起、死亡4;商都县发生1起)。
(三)消防火灾:未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新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口径,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且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00万元(不含)的生产安全事故,暂不纳入统计范围),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100%。
(四)农用机械:未发生事故。
二、较大、重特大事故情况
未发生一次死亡3—9人较大事故,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100%,死亡人数减少3人、下降100%。
未发生10人以上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各旗县市区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情况
1-7月份,各旗县市区工矿商贸领域事故起数情况:集宁区3起(死亡3人)、察右后旗2起(死亡2人)、兴和县2起(死亡2人)、四子王旗1起(死亡1人)。
1-7月份,各旗县市区工矿商贸领域死亡人数情况:“5降5持平1升):兴和县、察右中旗、凉城县、察右后旗、察右前旗同比下降;丰镇市、卓资县、商都县、化德县、集宁区同比持平;四子王旗同比上升。
四、主要特点和分析
1-7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实现“双下降”。截至目前全市未发生较大事故。
1-7月份,发生的工矿商贸事故中,从事故原因上分析,因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和指挥错误导致死亡人数占25%;因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导致死亡人数占25%;因生产场所环境不良导致死亡人数占12.5%;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导致死亡人数占12.5%。
从事故类型上分析,事故主要集中在坍塌和高处坠落两种类型,事故死亡人数分别占50%和37.5%。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今年下半年,党的十九大将胜利召开,自治区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正在开展中,大事喜事多、重大活动多、敏感节点多,加之我市目前正处在关键时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和单位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只能鼓劲、不能泄劲,只能加分、不能丢分,只能添彩、不能添乱,以实干、真抓、真管实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全面加强管理和宣教。要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治理,充分发挥基层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安全隐患发现、报告、劝导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力度,全面构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教体系,形成人人关心安全生产、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深刻吸取近期通辽市扎鲁特旗和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两起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监督检查,督促责任落实,各地要针对本地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和薄弱环节,对事故易发频发的重点部位和环节,特别是辖区内的工业项目、公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建设工程,以及易发生坍塌、高处坠落、机械伤害事故危险性较大的建设工程,要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加大监管力度,严查严管,消除各种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按照国家、自治区及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查隐患、堵漏洞、除死角、消盲区”为主要工作内容,严格检查,严肃查处,严厉问责,对违法违规和危及安全的重大隐患,决不姑息迁就,一查到底,一律停产,坚决堵塞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以最好的精神状态和最有力的工作措施,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万无一失,确保一方平安,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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