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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安监局2016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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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4-07 10:43     作者:何伟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等部分组成。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限为201611日至20161231日。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本机关按照国家安监总局、自治区安监局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扎扎实实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

  一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局各旗县市区安监局的联络员进行调整,确保各单位始终有人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充分利用局机关各种会议场合,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规政策的学习与宣传,通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引导全局上下牢固树立政务公开的理念。三是局领导关心支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经常过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分管领导各司其职、严格把关,切实搞好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审核工作,遇上信息公开行政诉讼也能按规定出庭。四是严格考核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二)重视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落实与业务指导工作

在不断完善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基础上,扎扎实实地抓好有关制度的落实工作。按照“谁起草、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努力营造职责落实的工作氛围。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受理登记、分解落实、组织协调、统一发布、督促办理、汇总答复等工作,各职能科室(队)和旗县局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提供工作,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局还在公文办理中坚持从源头上把关,特别在文件签发环节上,拟文单位必须明确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方式,未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的文件一律不予发文。此外,我们还与承办旗县安监局保持密切联系,加强业务指导,尽力避免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三)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软硬件作用

  不断拓展群众了解政务公开情况的途径。除了局门户网站和传统媒体外,还有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局长信箱、12350举报电话以及政务微信等,并切实加强这些媒体介质的硬件建设。一是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2016年,结合政府网站普查工作,我局对局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不断改进网络服务水平。二是加强窗口建设。近年来,根据有关事项审批权限下放的实际,及时跟进窗口事项的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修订了《乌兰察布市安监局服务指南》,确保各类事项在承诺时限内办结。三是落实专人负责局长信箱和网络舆情答复工作,充分发挥其政策咨询功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局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6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安全监管信息及工作动态共63条,公文16篇,安全生产月度统计数据12期,党建工作21篇,部门规章1篇,法律法规1篇,相关行业文件2篇,政策解读2篇,财政公开18篇,在线访谈1篇,应急管理1篇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采用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公开:

  1、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

  2、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及新闻发布会予以发布;

  3、群众既可以从我局网站查阅和下载有关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可以通过网上在线咨询;

  4、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供公众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受理依申请公开情况。2016年我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受理的所有依申请公开申请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系统工程。今年以来,我们虽然通过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信息收集、发布还不够及时;反映政策法律方面的信息相对较少,信息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和督查落实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就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填报规范及报送要求等开展宣传培训,增强相关人员全面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政府信息的能力。
   
二是强化督查抓落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自上而下地继续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科室(队)政府信息公开的落实和实施,并结合市政府相关精神和要求,重点解决部门承诺不践诺,不依法行政,越权行政,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
   
三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将需公开的内容全部予以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事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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