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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红线 落实责任 保障安全
─── 我市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17-03-03 11:11    作者:于澎 何伟    浏览次数:     【字体:

2016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紧紧围绕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紧扣“压事故、双下降、保平安”的工作目标,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落实,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在2015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乌党发〔2015〕35号)和《乌兰察布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乌党办发〔2016〕2号)文件基础上,市安监局又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出台了《乌兰察布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乌政发〔2016〕25号),至此,我市“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基本建立。《乌兰察布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出台,细化了28个相关职能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厘清了监管边界,平时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切实做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不缺位、不越位,解决了多年来各部门间安全生产职责不清的问题。同时,市安监局制定了与之配套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切实做到知责明责、履职尽责。

精心编制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市安监局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密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和开创乌兰察布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立足市情,精心编制了全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同时,指导各旗县市区做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推进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

科学制定了2016年行政执法计划,规范执法检查的数量、频次、内容和形式。实施解剖式观摩执法,选择有一定规模、基础和代表性的近三年发生过事故的企业作为年度计划执法检查企业,组织周边旗县市区安监人员和同类企业的负责人观摩。建立了“双随机”监管执法制度,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严格执行自治区制定的《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明确执法程序,细化执法内容,量化执法标准,规范执法方式,统一执法文书,实现闭环执法。创新监管执法方式,突出重点领域,抓住突出问题,转变工作思路,彻底改变过去“保姆式”的替企业排查隐患、代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监管方式,监督企业进行隐患排查整改,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同时,改变执法检查方式,大力推行“观摩解剖式”执法。

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深入分析、全面摸排评估我市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风险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整改防范。一是根据安全生产形势、时段和季节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治理。一季度突出了“两节”、“两会”;二季度突出了企业开工复产;三季度突出了高温、汛期;四季度突出了冬季岁末和企业停产停工。二是紧盯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大力推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管理部门在所属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市安监局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监管行业全覆盖。实地督查结束后,市安监局执法检查组不失时机地召集当地政府分管领导、部门的监管人员和同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分别召开座谈会,将国家、自治区和我市的一些新政策和新举措一并进行传达贯彻,并就如何做好今后的执法工作进行了认真的交流和讨论,形成共识并明确了下一步执法的原则和流程标准。既推动了当地政府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又对基层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还对同行业企业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

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扎实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继续开展了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申报、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措施,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

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

2016年6月是全国第15个安全生月,市安监局以安全生产月为载体,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科学谋划、精心组织,集中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一线职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特别是7月15日,市安监局邀请了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国家安监总局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黄毅受邀就安全生产作了专题报告,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全市的共同努力下,我市被评为2016年度全国安全生产月先进单位,集宁区和丰镇市被评为自治区级先进单位。

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2016年,市安委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挂牌督办工作的通知》(乌安委会发〔2016〕3号),进一步强化了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对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一般事故查处一律实行挂牌督办,注重事故原因分析和规律性研究,督促落实防范整改措施。市安委办共组织调查2起较大事故,挂牌督办19起一般事故。

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

推动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八大行业(规模以上)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创建全覆盖。按照巩固一级、提升二级、整改三级、限制未达标企业的工作思路,对规定时限内没有达到标准的企业停产整顿,直至关闭退出,对已达标企业,加强动态管理。严格标准化创建评审单位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与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建立了实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并纳入了市政府信用平台,与项目核准、行政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招标投标、评优评先等挂钩,守信激励、失信限制。

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2016年,在自治区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已经建成了覆盖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视频会议系统,基于视频会议系统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也正在紧张建设中。同时,市安监局为基层执法人员配置了安全生产移动执法终端系统,进一步提高规范化执法能力。

继续优化行政审批工作

第一,优化许可流程,公开办事程序。及时根据安全生产审批制度改革形势,对行政审批许可流程进行了优化、简化,对有关重点环节进一步明确,重新制定了流程图,以正式文件印发。并在市局网站增设了行政许可便民栏目,分门别类的公开了各类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设立依据、办事程序、申办条件、需提交材料明细、办结时限等内容,做到一目了然,方便群众办事,接受公众监督;第二,大幅简化审批许可,依法取消不必要的环节和事项。经深入梳理研究,发文明确,简化、减少安全生产审批许可中间环节,取消6项审批事项及前置条件;第三,改革下放行政审批、许可职能,承接自治区委托许可事项。改革下放职能6项,承接自治区委托6项;第四,积极推行网上申报,改进审批方式。全面推开网上申报制度,简化了办事环节,避免了服务对象往返奔波,节省了行政审批成本;第五,加强下放权力的事中、事后监管。市安监局成立了专门督查组深入各旗县市区开展督查工作,重点就下放权力开展情况、行政审批是否进厅、驻厅人员素质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等问题进行了督查,确保各旗县市区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按照时间节点逐步完成。

全面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市安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切入点,全面加强从严治党,认真组织落实《乌兰察布市安监局2016年党建工作要点》,全面实施“五型”(学习型、责任型、守纪型、廉洁型、团结型)机关建设,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突出抓好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切实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辛勤的努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持续向好的态势,在全区的排名位次明显提升:我市2013、2014年度排名倒数第一,2015年排名倒数第二;据自治区初步反馈信息,2016年我市名列12个盟市的第五位,位列呼包鄂、乌海之后。

(转自乌兰察布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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